□河南法治報記者 李杰 通訊員 申相勛
身邊的事兒
2009年,章某某以辦事急需用錢為由,以現金方式向汪某某借款50萬元,并寫下借條承諾盡快償還。后經汪某某多次催要,章某某仍未償還借款,汪某某遂向淇縣法院提起訴訟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公民的合法債務應當受到法律保護;對于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規(guī)定情形的,應當裁定駁回起訴。
本案中,汪某某雖以民間借貸關系主張權利,但汪某某、章某某在庭審中認可案涉欠條系二人在2007年至2009年為辦理學生入學“跑關系”形成的債權債務。因汪某某、章某某二人企圖通過不正當途徑達到非法目的,最終法院依法裁定駁回起訴。
法官提醒
法院受理的多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,部分案件當事人存在知識誤區(qū),認為只要約定了債務為民間借貸,法院就會受理并依法審判。希望大家引以為戒,避免財產受損。同時要認清以下誤區(qū):
誤區(qū)一:任何債務都受法律保護。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,對于基于合法原因形成的債務,法院應當保護。但對于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形成的債務,則不屬于法院的保護范圍。
誤區(qū)二:只要約定債務為借款就屬于民間借貸糾紛。在司法實務中,通過“跑關系”來達到非法目的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,系通過不正當途徑達到非法目的的行為,因擾亂了社會秩序,違反我國有關法律和政策的規(guī)定,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,故不應受法律保護。
免責聲明: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XXX(非駐馬店廣視網、駐馬店融媒、駐馬店網絡問政、掌上駐馬店、駐馬店頭條、駐馬店廣播電視臺)”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犯您的原創(chuàng)版權請告知,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。凡是本網原創(chuàng)的作品,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,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:http://505879.com/showinfo-124-362156-0.html,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。